福州新闻网讯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昨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转发国家七部委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之前省里有关文件及各地招收高中择校生比例与本条规定有出入的,一律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纳税人也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办理向教育事业的转捐赠,并享受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税收政策。
(来源:福州新闻网)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之前省里有关文件及各地招收高中择校生比例与本条规定有出入的,一律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纳税人也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办理向教育事业的转捐赠,并享受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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